高血压初步诊断后,均立即采取治疗性生活方式干预。 3级高血压或伴发心脑血管病、糖尿病、肾脏病等高危患者,立即开始并长期药物治疗。 1 ~2级高血压患者伴头晕等不适症状的,考虑小剂量药物治疗;如无症状,则仔细评估有关危险因素、靶器官损害及伴发临床疾患,危险分层属高危的,立即药物治疗;属中危的,则随访1个月内, 2次测量血压,如平均血压≥140/90mmHg者,则开始药物治疗;如血压<140/90mmHg的继续监测血压;属低危的,则随访3个月内,多次测量血压,如平均血压≥140/90mmHg者,考虑开始药物治疗;如血压<140/90mmHg的继续监测血压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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