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藏本网站 您好,欢迎来到美迪网! [登录] [免费注册] 登陆 登陆

美迪网

全国咨询热线
全场正品保障

最近浏览过的商品

清空

在家中进行雾化吸入治疗要注意什么?

1、雾化前:5岁以上患者尽量用口含器,如果患儿难以配合,使用面罩辅助吸入效果好;雾化用药应遵医嘱,雾化液应该现配现用,因为放置时间过长药效会降低;雾化前半小时尽量不进食,避免雾化吸入过程中气雾剂刺激引起呕吐窒息。

2、雾化中:雾化时选择坐位或抬高头部并与胸部呈30度,此体位有利于吸入药物沉积到终末支气管及肺泡;用嘴深吸气,用鼻子慢呼气,可使药液充分吸收,这是影响药物吸收最关键的环节;治疗过程中观察患者的反应,不可强制进行雾化治疗,如果患者出现咳嗽、气喘等不适,立即停止雾化观察病情后再决定是否继续雾化。

3、雾化后:每次雾化后适当用生理盐水或者温开水漱口,有利于减少药物在口腔和咽部沉积,如不及时漱口,可能引起声嘶、口腔念珠菌病等局部副作用;擦洗面部,以防药液刺激皮肤。

4、雾化器清洁:雾化器使用后,药盒、口器应全部用消毒液浸泡,浸泡时间不宜过长,以免消毒液沉淀物堵塞喷雾孔或腐蚀雾化器,浸泡后再用清水反复冲洗,晾干后备用

pari 雾化器

本公司专业经销,批发兼零售,在全国医疗单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。公司立足上海,服务全国,信誉好。经销品种包括医用电子仪器、精密医疗设备、一次性医疗用品、各类专科器械、实验仪器设备、齿科设备、医用消耗器材、进口医疗器械、家用医疗器械、家用护理保健产品等。欢迎各地客户预约定货。

投诉电话:021-56532303 订购联系电话: 021-51601230

销售经理手机/微信:13816458218 图文传真:021-56532303 经销部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0号12、28、37幢 146、147室

关于美迪网|营业执照|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|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|友情链接|沪ICP备14001091号|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
Copyright © 美迪网 2008-2024. All Rights Rserved. 沪ICP备14001091号-4
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: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: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:(沪)-非经营性-2023-0081
您的订单篮内共有(0)件商品 | 我的订单 | 快速订货通道 |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
消防排烟风机抗震支架
开启/关闭

网上在线交流

客户中心

热线订购:热线订购:021-51601230 手机/微信:13816458218手机/微信:13816458218